高關懷學生評估指標及輔導建議表.doc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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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實施目的:
(一)主動發現校園內高關懷學生,提供必要資源,以確保學生就學權益,安心學
習。
(二)落實學校認輔制度與三及輔導理念,以學生最大利益為考量,並納入其他輔
導資源,落實轉介機制,並共同協助高關懷群學生快樂學習。
(三)落實政府照顧弱勢家庭政策,並提升其學生自我認同感。
※高關懷對象:非法定通報案件包含兒童少年保護、家庭暴力(目睹)、高風險家庭、
性侵害、性騷擾、中輟學生等需要提供協助學生。
(一)中輟之虞學生:指尚未中輟,惟因家庭、同儕等因素可能中輟之學生,包括
時輟時復、出席情形不穩定、長期缺曠課計達七天以上等。
(二) 嚴重行為問題:偷竊、霸凌、翹家、暴力傾向、加入幫派、涉入不當廟會活
動等。
(三) 成癮行為:包括沉迷網咖、藥物濫用等。
(四) 情緒困擾:焦慮、衝動性格、憂鬱、自殺、自我傷害、性別認同等。
(五) 學習適應困擾:包括懼學、拒學、學習成就嚴重低落等。
(六) 人際關係困擾:包括人際孤立、社交恐懼、人際衝突、交友複雜等。
(七)高風險家庭個案:係指家庭成員中有關係紊亂、家庭衝突、罹患精神疾病、
自殺傾向、失業或因單親、貧困、隔代教養等因素,以致影響兒少受照顧及
身心正常發展者。
(八)保護性個案:包括家暴、性騷擾、性侵害、安置個案等兒少保護個案或有生
命危險之虞個案。
(一)主動發現校園內高關懷學生,提供必要資源,以確保學生就學權益,安心學
習。
(二)落實學校認輔制度與三及輔導理念,以學生最大利益為考量,並納入其他輔
導資源,落實轉介機制,並共同協助高關懷群學生快樂學習。
(三)落實政府照顧弱勢家庭政策,並提升其學生自我認同感。
※高關懷對象:非法定通報案件包含兒童少年保護、家庭暴力(目睹)、高風險家庭、
性侵害、性騷擾、中輟學生等需要提供協助學生。
(一)中輟之虞學生:指尚未中輟,惟因家庭、同儕等因素可能中輟之學生,包括
時輟時復、出席情形不穩定、長期缺曠課計達七天以上等。
(二) 嚴重行為問題:偷竊、霸凌、翹家、暴力傾向、加入幫派、涉入不當廟會活
動等。
(三) 成癮行為:包括沉迷網咖、藥物濫用等。
(四) 情緒困擾:焦慮、衝動性格、憂鬱、自殺、自我傷害、性別認同等。
(五) 學習適應困擾:包括懼學、拒學、學習成就嚴重低落等。
(六) 人際關係困擾:包括人際孤立、社交恐懼、人際衝突、交友複雜等。
(七)高風險家庭個案:係指家庭成員中有關係紊亂、家庭衝突、罹患精神疾病、
自殺傾向、失業或因單親、貧困、隔代教養等因素,以致影響兒少受照顧及
身心正常發展者。
(八)保護性個案:包括家暴、性騷擾、性侵害、安置個案等兒少保護個案或有生
命危險之虞個案。